凡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具備下列條件***者,可以申請參加一 級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:
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済類大學專科學歷,工作滿6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。
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,工作滿4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。
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(yè),工作滿3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。
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,工作滿2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。
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,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。
2.相應(增項)報考條件
已取得某一個一 級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的人員,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,選擇另一個《工程管理與實務》科目的考試。考試合格后核發(fā)相應合格證明。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(zhí)業(yè)類別的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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